第五章 叫牌(Auction)
第二部分 程序中的违例
规则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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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的不叫引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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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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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损失的强制性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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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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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轮到同伴叫牌时的造成损失的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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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叫牌期间暴露的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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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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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牌期间暴露或攻出的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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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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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牌且不是过早攻出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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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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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的一张大牌或过早攻出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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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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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或数目更多的暴露的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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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更改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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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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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和不合法的更改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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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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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疏忽叫牌的立即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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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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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的或故意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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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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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取消)叫牌和攻牌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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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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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的叫牌与特定花色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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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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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的叫牌属于其他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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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足的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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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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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的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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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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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接受的不足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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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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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接受的不足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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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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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序的不足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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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越序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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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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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认作是依序的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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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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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右手对方(RHO)必须不叫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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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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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牌手的叫牌抵消了越序的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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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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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序叫牌之后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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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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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序叫牌的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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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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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权利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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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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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序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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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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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没有任何牌手作过花色或无将叫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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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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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有牌手作过花色或无将叫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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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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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叫是约定性叫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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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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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序的花色或无将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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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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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轮到右手对方(RHO)叫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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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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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轮到同伴或左手对方(LHO)叫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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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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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序的加倍或再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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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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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轮到犯规人的同伴叫牌时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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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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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轮到右手对方叫牌时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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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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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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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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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牌权利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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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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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的叫牌被抵消不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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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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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或再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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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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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不叫的牌手作出的不允许的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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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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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目超过7的花色或无将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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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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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终一个不叫之后的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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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不允许的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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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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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的加倍或再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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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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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必须不叫规定所作出的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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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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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目超过7的花色或无将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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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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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终一个不叫之后的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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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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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叫,或定约方所作出的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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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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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守方的其他叫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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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约定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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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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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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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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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叫牌和打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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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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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同伴间的秘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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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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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长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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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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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约定的一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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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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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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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23 非正常的不叫引起损失
许多条规则中关手叫牌期间违例所规定的判罚,都要参考本条规则。
A.造成损失的强制性不叫
当某一规则对一个违例的判罚,是强制犯规人的同伴在下轮叫牌时不叫,而裁判长认为犯规人在犯规违例时,已有可能知道该强制性不叫可能会使非犯规方遭受损失,则裁判长应当要求叫牌和打牌继续,之后裁判长如果认为非犯规方因该强制性不叫受到了损失时,就判给一调整分。
B.在轮到同伴叫牌时的造成损失的不叫
如果一个牌手在轮到他同伴叫牌时作出了一个越序不叫,而裁判长认为这个越序不叫有可能对非犯规方造成损失时,则裁判长应当要求叫牌和打牌继续,之后裁判长如果认为非犯规方确因该越序不叫受到了损失,就判给一调整分。
第一节 叫牌期间暴露的牌张
规则24 叫牌期间暴露或攻出的牌张
在叫牌期间,如果裁判长判定一个牌手由于他自己的动作,而使他的一手牌中的一张或几张牌处于一种位置,以致这几张牌的牌面能够被其同伴看到时,裁判长应当要求把这样的每一张牌都牌面向上地放在桌上,直到叫牌结束;并且如果犯规人最后成为防守人时(判罚),定约人可令每一张这样的牌都成为一个罚张(规则50)。此外,还要:
A.小牌且不是过早攻出的牌
如果只是一张小于10的小牌,并且又不是过早攻出的牌,则不进一步判罚。
B.单一的一张大牌或过早攻出的牌
如果是单一的一张(自10开始的)大牌,或者是过早攻出的任何大小的牌(判罚),则犯规人的同伴在紧接的一轮叫牌时必须不叫(若不叫使非犯规方遭受损失,参见规则23A)。
C.两张或数目更多的暴露的牌张
如果有两张或更多的牌张这样地暴露出来(判罚),则犯规人的同伴在紧接的一轮叫牌时必须不叫(若不叫使非犯规方遭受损失,参见规则23A)。
第二节 更改叫牌
规则25 合法的和不合法的更改叫牌
A.对疏忽叫牌的立即改正
一个牌手可以用他本来打算作出的叫牌来代替他已经作出的疏忽的叫牌,但必须是在没有停下来思考的情况下这样作或准备这样作方可,如果合法,他的后一叫牌成立且不判罚,如果不合法,则按有关规则的规定处理。
B.延滞的或故意的更改
如果不是按本规则A项的规定更改了一个叫牌:
1.对更改后的叫牌不判罚
根据犯规人左手对方的抉择,更改后的叫牌可被接受(作为合法叫牌看待);这时犯规人的第二个叫牌成立,不判罚,叫牌继续进行。如果在对这一违例的更改叫牌提出注意之前,犯规人的左手对方已作了叫牌,并且裁判长判定这个左手对方所作的叫牌是针对犯规人的第一个叫牌而作出的,则犯规人的第二个叫牌成立,不判罚,同时左手方也可将他的叫牌收回,另作叫牌,且不判罚。
2.更改后的叫牌未被接受
如果更改后的叫牌未被接受,则应将其取消,并且:
(a)第一个叫牌不合法
如果第一个叫牌是不合法的,则犯规人应受到有关规则的处理(并且对他的第二个叫牌还可判处规则26中的攻牌判罚)。
(b)第一个叫牌合法
如果第一个叫牌是合法的,则犯规人必须在以下两者中作出选择;
(1)或者让第一个叫牌成立
让他的第一个叫牌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判罚)他的同伴在紧接的一轮叫牌时必须不叫(如果这个不叫使非犯规方受到损失参见规则23A)。
(2)或者用另外的叫牌代替
如果他作了任何别的合法叫牌,在这种情况下(判罚)他的同伴在每次轮到叫牌时都必须不叫(如果这种不叫使非犯规方遭受损失参见规则23A)。
(C)攻牌判罚
无论在上面的(b)(1)或是(b)(2)情况下,犯规人的同伴在成为防守人时,都要受到有关攻牌的判罚(参见规则26)。
规则26 收回(取消)叫牌和攻牌判罚
如一个牌手将他已作出的一个叫牌收回(取消),并另用一个不同的叫牌(如果是重复同一个叫牌,但在重复时合有重大不同含意的暗示,也应视作是另一个不同的叫牌。)来作为他该轮的最后叫牌时,以后他若成为防守人,则:
A.取消的叫牌与特定花色有关
如果所取消的叫牌与某一个或某几个花色有关,并且:
1.以后又叫出特定花色
如果以后又由同一个牌手叫出过这个特定花色,则不判处攻牌判罚。
2.以后未叫出特定花色
如果以后犯规人未叫出过该特定花色(判罚),则定约人可在犯规人的同伴第一次攻牌(包括他首攻)时或者要求他攻这个特定花色(或几个特定花色中的一个花色),或者禁止他攻这个特定花色(或几个特定花色中的一个花色),并且这一禁止在犯规人的同伴继续保持攻牌权时一直有效。
B.取消的叫牌属于其他性质
当取消的叫牌属于其他性质时(判罚),定约人可以在犯规人的同伴第一次攻牌(包括他首攻)时禁止他攻任何一个花色(在犯规人的同伴第一次攻牌时,由定约人指定禁止攻的花色),并且这一禁止在犯规人的同伴继续保持攻牌机时一直有效。
第三节 不足的叫牌
A.被接受的不足叫牌
根据犯规人左手对方的抉择,任何不足的叫牌均可以被接受(作为合法叫牌看待)。如果这个左手对方作出叫牌,不足的叫牌即被接收。
B.未被接受的不足叫牌
如果一个依序作出的不足叫牌未被接受,则必须将这个不足的叫牌加以改正:或者用一个足够的叫牌加以代替,或者改为不叫(在将有关规定的判罚说明之后,犯规人有权选择他该轮的最终叫牌,因而他在前面打算用来代替的任何叫牌均予取消作废,但可应用规则26的攻牌判罚)。
1.不是约定性叫牌,并且改正成同一花色名称(或无将)的最低的足够叫牌
(a)不判罚
如果该不足的叫牌无可置疑地不是约定性叫牌,并且又改正成同一花色名称(或无将)的最低的足够叫牌,则叫牌就如未发生这个违例一样地继续进行(但参见下面的b项)。
(b)判给调整分
如果裁判长判定该不足的叫牌传递出了重要信息,致使非犯规方受到损失时,裁判长应判给一调整分。
2.是约定性叫牌,或者改正成任何别的足够的叫牌或不叫
如果该不足的叫牌有可能是一个约定性叫牌,或者改正成任何别的足够的叫牌或改成不叫(判罚),则犯规人的同伴在每次轮到叫牌时均必须不叫(如果这种不叫使非犯规方受到损失参见规则23A;并可应用规则26的攻牌判罚)。
3.试图用加倍或再加倍来改正
如果犯规人试图用加倍或再加倍来代替他的不足的叫牌,则他所试图的加倍或再加倍应作废取消;并且(判罚)他的同伴在每次轮到叫牌时均必须不叫(如果这种不叫使非犯规方受到损失参见规则23A),同时可应用规则26的攻牌判罚。
C.越序的不足叫牌
如果一个牌手作了一个越序的不足叫牌,则按规则31的规定处理。
第四节 越序叫牌
规则28 应认作是依序的叫牌
A.在右手对方(RHO)必须不叫时
如果一个牌手在轮到其右手对方叫牌时作出了一个越序叫牌,而其右手对方按规则规定恰好是必须不叫,则这个越序叫牌应认作是依序的叫牌。
B.合法牌手的叫牌抵消了越序的叫牌
如果一个牌手在轮到他叫牌时作出了一个叫牌,但在此之前有一个对方作了越序叫牌还未判罚,则该牌手的这个叫牌应认作是依序的叫牌。作出了这样的叫牌就丧失对越序叫牌的处罚权利,并且叫牌就如该对方未作越序叫牌一样地继续进行。
规则29 越序叫牌之后的程序
A.越序叫牌的取消
一个越序叫牌应予取消(但参见下面的B项),并改由应轮到叫牌的那个牌手叫牌。之后在轮到犯规人叫牌时,他可以作任何合法的叫牌,但对他们一方可按规则30、规则31或规则32的规定判罚。
B.处罚权利的丧失
在一个越序叫牌之后,如果犯规人的左手对方跟着作了叫牌,于是对越序叫牌的处罚权利即行丧失。
如果一个牌手作出了越序不叫(并且对方未接受这个越序不叫,因而应予作废取消,参见规则29),则:
A.在还没有任何牌手作过花色或无将叫牌时
如果一个牌手在还没有任何牌手作过花色或无将叫牌时,作出了越序不叫(判罚),则犯规人在这次轮到叫牌时必须不叫(如果犯规人的同伴是发牌人参见规则23B)。
B.在有牌手作过花色或无将叫牌时
1.在应轮到右手对方叫牌时
在有任一牌手作过花色或无将叫牌之后,如果犯规人在应轮到其右手对方叫牌时作出了越序不叫(判罚),则犯规人在这次轮到叫牌时必须不叫(如果这个越序不叫具有约定意义而与一个或几个特定花色有关,因而传递出信息时,可应用规则26的攻牌判罚)。
2.在应轮到同伴叫牌时
(a)犯规人必须采取的行动
在有任何一牌手作过花色或无将叫牌之后,犯规人在应轮到其同伴叫牌时作出了越序不叫(判罚),则犯规人在每次轮到叫牌时均必须不叫,并且可按规则23B的规定处理。
(b)犯规人的同伴可以采取的行动
犯规人的同伴可以作任何足够的叫牌,或者可以不叫,但在这轮叫牌时不得叫加倍或再加倍,并且可按规则23B的规定处理。
3.在应轮到左手对方叫牌时
在有任一牌手作过花色或无将叫牌之后,如果犯规人在应轮到其左手对方叫牌时作出了越序不叫,则这个越序不叫应认作是更改叫牌,并按规则25的规定处理。
C. 当不叫是约定性叫牌时
当越序不叫是一个约定性叫牌时,则不使用本条规则,而按规则31的规定处理。假如该越序的不叫具有特定的含意,系表示持有超过某一特定数量的牌力,或者约定地表示除前面所叫的一个花色之外在别的花色中持有或不持有牌力,则这个不叫就是约定性不叫。
规则31 越序的花色或无将叫牌
如果一个牌手作出了越序的花色或无将叫牌(并且这个赵序叫牌未被接受,因而应予作废取消,参见规则29),则:
A.在应轮到右手对方(RHO)叫牌时
犯规人在应轮到其右手对方叫牌时,作出了一个越序的花色或无将叫牌(或者是对其同伴的约定叫作出的越序的不叫,这种情况按下面A2b项处理),则:
1.右手对方不叫
如果该右手对方不叫,则犯规人必须把他刚才的越序叫牌重复一遍,且不判罚。
2.右手对方作了别的叫牌
如果该右手对方作出了一个合法的(右手对方如果作出不合法叫牌,按常规办法处理)花色或无将叫牌、加倍或再加倍,则犯规人可作任何合法的叫牌(包括不叫);并且如果其叫牌:
(a)重复了越序叫牌中的花色名称(或无将)
若重复了越序叫牌的花色名称或无将(判罚),则犯规人的同伴在这次轮到叫牌时必须不叫(参见规则23A)。
(b)没有重复越序叫牌中的花色名称(或无将)
若没有重复越序叫牌中的花色名称或无将,则可应用规则26规定的攻牌判罚,并且判罚犯规人的同伴在每次轮到叫牌时均必须不叫(参见规则23A)。
B.在应轮到同伴或左手对方(LHO)叫牌时
犯规人在应轮到其同伴叫牌时,作出了一个越序的花色或无将叫牌;或者犯规人在应轮到其左手对方叫牌时,且在此之前犯规人尚未作过叫牌(如果犯规人已经作过叫牌,则他在应轮到其左手对方叫牌时所作出的越序的花色或无将叫牌,均视作更改叫牌,并应用规则25处理),这时他作出了一个越序的花色或无将叫牌;以上两种情况均应判罚:犯规人的同伴在每次轮到叫牌时均必须不叫(如果这种不叫使非犯规方受到损失,参见规则23A),并且可应用规则26的攻牌判罚。
规则32 越序的加倍或再加倍
一个越序的加倍或再加信,同因犯规人左手对方的抉择而被接受(参见规则29),但是不允许的加倍或再加倍则绝对不允许被接受(如果这时犯规人的左手对方作出了叫牌则参见规则35A)。如果这个越序的加倍或再加倍未被接受,则应作废取消,并可应用规则26B规定的攻牌判罚;同时:
A.在应轮到犯规人的同伴叫牌时作出的
如果一个越序的加倍或再加倍是在应该轮到犯规人的同伴叫牌时作出的(判罚),则犯规人的同伴在每次轮到叫牌时均必须不叫(如果这种不叫使非犯规方受到损失参见规则23A)。
B.在应轮到右手对方叫牌时作出的
如果一个越序的加倍或再加倍是在应该轮到犯规人的右手对方叫牌时作出的则;
1.右手对方不叫
如果犯规人的右手对方不叫,则犯规人必须把他越序作出的加倍或再加倍重复一遍,且不判罚;但如果是不允许的加倍或再加倍时,则按规则36的规定处理。
2.右手对方作出了花色或无将叫牌
如果犯规人的右手对方作出了花色或无将叫牌,则犯规人这时可以作任何合法的叫牌(判罚),但犯规人的同伴在每次轮到叫牌时均必须不叫(如果这种不叫使非犯规方受到损失时参见规则23A)。
如果与一个应轮到叫牌的牌手的叫牌同时作出的叫牌,则这个同时的叫牌应看作是在前一叫牌之后作出的叫牌。
如果在一个叫牌之后随之出现三个不叫,但其中有一个是越序的不叫,则叫牌阶段并不结束,因为该越序不叫剥夺了一个牌手在该轮中的叫牌权利。叫牌过程应退回到由这个未能叫牌的牌手叫牌,而后面原来已有的不叫均予作废取消,并且叫牌就如未出现过违例一样地继续进行。
规则35 不允许的叫牌被抵消不判罚
如果在出现下述任何一个不允许的叫牌之后,但在给予判罚之前,犯规人的左手对方作出了一个叫牌,则对这个不允许的叫牌不予判罚(规则26规定的攻牌判罚不使用),并且:
A.加倍或再加信
如果该不允许的叫牌是规则19所不允许的加倍或再加倍,则该加倍或再加倍以及在它之后的叫牌均予作废取消。叫牌过程返回到应轮到叫牌的牌手叫牌,并如没有发生这个违例一样地继续进行。
B,必须不叫的牌手作出的不允许的叫牌
如果该不合法的叫牌是由按规则要求必须不叫的牌手所作出的花色或无将叫牌、加倍或再加倍,则该叫牌以及在该叫牌之后的合法叫牌均成立,但是若按规则要求犯规人在剩余的叫牌期间必须不叫时,则他以后在每次轮到叫牌时仍必须不叫。
C.数目超过7的花色或无将叫牌
如果该不允许的叫牌是一个数目超过7的花色或无将叫牌,则该叫牌以及在该叫牌之后的叫牌均予作废取消;犯规人必须用不叫来加以代规并且叫牌继续进行,就如没有发生该违例一样。
D.在最终一个不叫之后的叫牌。
假如该不允许的则牌是在最终一个不叫之后作出的叫牌,则该叫牌以及在该叫牌之后的叫牌均予作废取消,且不判罚。
第五节 不允许的叫牌
规则36 不允许的加倍或再加倍
凡规则19所不允许的任何加倍或再加倍均应作废取消。犯规人必须用一个合法的叫牌来加以代替,并且(判罚)犯规人的同伴在每次轮到叫牌时均必须不叫(如果这种不叫使非犯规方受到损失,参见规则23A);可使用规则26规定的攻牌判罚。(如果该叫牌是越序作出的,参见规则32;如果犯规人的左手对方作了叫牌,参见规则35A。)
规则37 违反必须不叫规定所作出的叫牌
如果一个按规则要求必须不叫的牌手作出了花色或无将叫牌、加倍或再加倍,则他所作的这一叫牌作废取消,并且(判罚)犯规方的两名成员在每次轮到叫牌时都必须不叫(如果这种不叫使非犯规方受到损失参见规则23A)。可以应用规则26规定的攻牌判罚。(如果犯规人的左手对方作了叫牌。参见规则35B。)
规则38 数目超过7的花色或无将叫牌
任何数目超过7的定约都是不允许进行打牌和记分的。凡数目超过7的花色或无将叫牌均应作废取消,并且(判罚)犯规方的两名成员在每次轮到叫牌时均必须不叫(如果这种不叫使非犯规方受到损失参见规则23A)。可以应用规则26规定的攻牌判罚。(如果犯规人的左手对方作了叫牌,参见规则35C。)
规则39 在最后一个不叫之后的叫牌
在叫牌过程的最终一个不叫之后的任何叫牌均应作废取消。并且:
A.不叫,或定约方所作的叫牌
如果该叫牌是一个防守人作出的不叫,或者是将来的定约人或明手所作出的任何叫牌,则均不判罚。
B.防守方的其他叫牌行动
如果该叫牌是一个防守人作出的花色或无将叫牌、加倍或再加倍,则可应用规则26规定的攻牌判罚。(如果犯规人的左手对方作了叫牌,参见规则35D)
第六节 约定和商定
A.选择叫牌和打法的权利
一个牌手可以作任何方式的叫牌和打牌(包括:旨在引人误解的叫牌例如心理战术叫牌,或者不同于一般通用方式的叫牌或打牌,或者偏离其原先声明的约定方式的叫牌和打牌),并且不需要事先声明,但必须有一个条件,就是这种叫牌或打牌不是同伴之间预先商定的。
B.禁止同伴间的秘密约定
任何一个牌手均不得作出以同伴间特殊商定为基础的任何叫牌或打牌,除非有理由认为对方一对牌手能够理解该叫牌或打牌的含意,或者作这种叫牌或打牌的一方按比赛举办机构的规定对这种叫牌或打牌的用法加以说明者除外。
C. 裁判长的抉择
如果裁判长判定一方因其对方未对一个叫牌或打牌的全部含意作出解释而受到损失时,他可以判给调整分。
D.关于约定的一些规定
比赛举办机构可对约定叫法或约定打法的使用作出规定。地区性(Zonal)比赛举办机构除上述规定外,还可对同伴之间的理解用法的使用作出规定,例如有一种理解用法是允许联手在一副水平上的初始叫牌行动在牌力上可比平均牌力低一个K或更低,地区性机构还可将此项职责授权给其他机构执行。
E.约定卡
1.规定权
比赛举办机构可以规定一定格式的约定卡,要求参加比赛的每一对牌手把他们使用的各种约定或其他商定全部填写清楚,并且可以对这类约定的使用订出有关规定,其中包括要求一对同伴中的两名成员必须使用同一的体系(这种规定不是限制方式和判断,而只是限制方法)。
2.查阅对方的约定卡
在叫牌和打牌期间,陈明手以外的任何牌手,只要在轮到他叫牌或打牌时,均可查阅对方的约定卡,但是不得查阅他自己一方的约定卡(任何一个牌手在叫牌和打牌期间,均无权利用有助于他的记忆、计算和技术的任何外来帮助)。